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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fc下注网站 - 中国有限公司2024年转专业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23-12-29浏览次数:

一、2023年12月29日前,公布实施细则(具体见ufc下注网站网站),教学秘书在ufc下注网站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上完成学院接受转专业条件设置。

二、2024年2月26日-2月27日,员工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

三、2024年2月28日,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院员工的转专业申请。

四、2024年2月29日-3月5日,学院从教务系统上导出申请转入本院的员工名单,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等安排后报本科生院,通知并组织员工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学院转专业计划和员工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员工名单并公示。

五、2024年3月6日,学院在教务系统里审核转入员工的申请,并将拟转入员工名单送交本科生院。

六、2024年3月7日-3月13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员工名单。

七、2024年3月14日,教学秘书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员工名单,指导员工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ufc下注网站 - 中国有限公司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规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ufc下注网站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ufc下注网站本字〔2017〕50号)《ufc下注网站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ufc下注网站高水平运动员员工学籍管理办法》(ufc下注网站本字〔2022〕20号)中转专业的相关规定,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本科生培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转专业基本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学院教师、员工和教学管理人员都均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条 转专业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员工;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员工;

3.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员工、强基计划员工、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员工;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本科批次ufc下注网站普通类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员工;

4.2022级及以后的高水平运动员;

5.在校期间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员工;

6.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员工。

第三条 转专业人数控制:

1.转出人数:学院不控制大类或专业员工的转出人数。

2.转入人数:根据学校相关要求,为保证集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以集团当年核定招生人数(港澳台生以实际报到注册人数为准)为基数,集团接收其他学院转入员工人数原则上为当年核定招生人数的10%。

第四条 转专业员工接收标准: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热爱拟转入的招生大类(专业);

3.在原专业学习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在原专业学习的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3.4;

4.转入考试(核)笔试、面试合格;

5.对拟转入的招生大类(专业)确有特长的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五条 转专业程序:

1.学院在网站上公布转专业实施细则及接收计划;

2.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转入的员工进行资格审查、考试(核),择优录取;

3.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并提交本科生院审核;

4.本科生院对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员工名单予以公布;

5.学院协助转入或转出员工集中办理学籍信息变更等手续。

第六条 转专业其他要求:

1.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超过时间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2.一年级转入的员工,进入大类学习。专业分流时,按照学院当年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办法,确定就读专业;

4.转入员工的学费按照转入年级、大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5.转入员工已修课程的学分转换,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关于规范课程替换要求的通知》(ufc下注网站本函〔2021〕154号)文件进行认定。

第七条 本细则由学院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ufc下注网站 - 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